“舜儿你可要争气,不求你高中状元,也一定要通过乡试,成为一位举人,完成你父亲的遗愿。”

“相信你父亲的在天之灵,也会得到安慰。”

不管怎么说,那位没有见过面的父亲,给了赵舜一次生命。

就算不是高中状元,而是别的遗愿,赵舜也会想办法去完成的,这是一个儿子的本分。

通过乡试成为举人,踏入士大夫阶层,本来就是赵舜最大的一个目标,当然是会拼尽全力考取举人了:“叔父放心,我一定不会辜负父亲的期望。”

吴先生这辈子唯一的遗憾,就是没能生个儿子,只有吴淑姬这么一个女儿,不过看着眼前的赵舜,这个遗憾也渐渐弥补了。

一个女婿半个儿,吴先生两口子却把赵舜当成了自己的儿子。

一方面是因为赵舜的父母已经去世了,另一方面是因为打心眼里喜欢这个女婿。

翁婿两人在这风景宜人的竹舍聊了没多长时间,丈母娘吴刘氏拿着几件新衣服走了过来,瞧那衣服的用料,竟然是蜀锦。

虽然说只是一般的蜀锦,但是对于吴先生一家来说,最起码要存两三年的月钱,才能买来这么多的普通蜀锦。

丈母娘吴刘氏脱掉绣花鞋子,走了进来,把手里的衣服交给了赵舜:“舜儿,都说衣锦还乡。”

“你既然要在清明节回去祭祖,就要穿的体面一些,这几件衣服半年前就做好了,本来想着等你和淑姬结婚以后,送给你。”

“现在要回去了,就提前给你好了,反正早晚都是你的。”

上辈子唯一给自己做过衣服的,就是赵舜的亲娘,看着唠唠叨叨的丈母娘,恍惚间,好像看见了自己的老妈,双手有些颤抖的接过了这身衣服:“多谢婶婶了。”

听见这句话,吴刘氏反倒是埋怨了赵舜一句:“你这孩子,谢我干什么,都是一家人。”

赵舜重重的点头,不再说话,跑到竹舍的后面去换衣服了。

过了一盏茶功夫,穿戴整齐的赵舜走了出来。

赵舜其实长的不赖,只不过以前的衣服太寒酸了,让人注意不到他的相貌。

换上这身蜀锦长袍,就算是见识过不少风流才子的吴先生,也是忍不住眼前一亮,由衷的说了一句:“你小子换上这身衣服,真是可以称的上玉树临风了。”

赵舜头上裹着一条银丝方巾,身上穿着一件蜀锦白袍,腰间系着一条皂罗腰带,腰带上挂着一只精美的香囊和一口紫檀柳叶刀。

尤其是那口紫檀柳叶刀,简直就是神来一笔,让书生气浓郁的赵舜,多了几分英武气息。

这口紫檀柳叶刀就是赵舜在1·15特惠那天买的,万一双管猎枪没有子弹了,正好可以用来防身。

“舜哥哥?”

突然间,竹舍外面传来了一声好听的惊呼声,原来是写完字的吴淑姬从闺房里走了过来。

刚出来就看见了一位玉树临风的风流才子站在竹舍里,吴淑姬还以为是那些烦人的苍蝇,准备让爹把他轰走。

没想到,当吴淑姬看清那个人的长相,竟然是舜哥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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